第94章  事无完事,人无完人(中)(1 / 1)

一剑吞鸿 曹家大官人 1761 字 7小时前

六月初五,距离公审乐贰叛乱,已经过去了小半个月。

就在辽西郡上下一派生机勃勃之际,凄冷的辽西大狱中,却是另一番场景,乞灵帮一坛六舵掌舵七人与副帮主凌霄,被独人独间关押再次,其余帮众拥拥挤挤、颓废沮丧,完全没有往日的跋扈与嚣张。

除了一日三餐外,他们无人探视,无人审问,更无人问津,仿若人间蒸发,被世人所遗忘。

事实亦是如此,所有的辽西百姓都不愿再回忆起那段艰难困苦的日子,对于那时的人和事儿,他们不约而同选择了悄然忘记,所以,对于这座辽西大狱里的乞灵帮帮众,便自然而然地淡漠了。

关在牢里的乞灵帮帮众也深知,他们所犯罪名已经无需罗列,此刻,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等死,他们可能连自己的死法,都没得选。

要说关押的乞灵帮帮众里面最不甘心的,当属前几日刚刚入了推碑境界的副帮主凌霄。

凌霄此人原本并不属于乞灵帮,而是发迹于武次军中。在武次军中时,凌霄带兵有方,做事又狠辣决绝,遂被乐贰欣赏,收为义子,在几年前,为了进一步巩固武次军与乞灵帮的合作关系,乐贰向金昭推荐凌霄,做了乞灵帮的副帮主,实则监视乞灵帮举动。

今日的凌霄做梦也想不到,自己的仲父兼靠山乐贰,会倒台的如此之快,连逃跑的时间都没给他们留,也不知是仲父无能还是敌人太强?

这些,都无关紧要了,自己如今,已是阶下之囚,恐怕再无翻身可能了。

每一次月升月落,凌霄戴着粗重的精钢铁枷,透过小窗,盯着窗外,哀叹时运不齐、命途多舛的同时,总有一种怅然若失之感。

几日前的一个午后,日头正盛,他听着窗外声声喝彩,赶忙求来郡卫询问,一问之下才知,原来是报送京畿奏折的传令兵,今日出了城。

凌霄心中一紧,他知道,不能再等了,他要立即想办法脱身,再等便真的是人家刀下的鱼、板上的肉了!

思前想后,凌霄决定:在今夜郡卫尉亥时巡房之时,以利诱之,管他怎样,先想办法出去再说!

亥时夜半、人睡正酣,不管翌日死还是后日死,这觉总是要睡的,低窄的牢房里,乞灵帮帮众们的呼噜声你方唱罢我登场,连狱卒都被这氛围扰的东栽西倒,不成样子,一片鼾声。

梦中人不一定入睡,睡中人不一定有梦,此刻的凌霄似梦非梦、似醒非醒,就在他即将睡着之际,他终于等来了他心心念念的辽西郡郡卫尉,张十三。

张十三,顾名思义,在家排行老十三,张十三今年四十有二,无妻无子,家中富裕,年轻时读过几天学堂,很会人情往事,郡卫长苏道云家中但有大事小情,他总会忙前忙后,再加上做事利索,黑白两道都有些朋友,很快便做到了郡卫尉这个位置,若不出意外,等再过几年,苏道云告老隐退后,张十三定是下一任辽西郡郡卫长。

人无完人,但凡是个人,总会有点儿弱点和缺陷,张十三的弱点那几乎是众人皆知,一为风流成性,二为喜好宝物。在张十三身上曾有两桩事儿为人称道,一是在他二十三岁生日时,与好友在窑子内连御数十女而不倒,二是家中收藏的宝物珍奇抵得上数十万两黄金。

换句话说,这张十三见钱不一定眼开,见到美女与宝物,那保准儿是有求必应。

眼见是张老三夜巡,凌霄心中暗喜:天有乌云、地有十三,老天助我!老天助我啊!

昏暗的狱室外,张十三背着手、昂着头,大摇大摆的从每个狱室走过,在其身后跟着一员小吏,小吏左手手持一黄册,右手持笔,每到一处,张十三便伸头从小窗看向室内,查遍人数后向身后小吏微微点头,小吏立刻会意,一勾一画,然后两人便向下一处走去。

行至最深处关押凌霄的房门口,张十三转头趴上小窗正欲窥探,见牢中无人,他揉了揉眼睛,正欲再次窥探,凌霄骤然闪现在小窗中,与张十三迎面而视。两人一里一外,仅距两拳,四目相对,张十三立刻被吓的倒退了几步,喘着粗气厉声呵叱,“乱臣贼子,竟敢逗弄朝廷命官?真是活腻歪了你?”

凌霄鼻孔朝天,冷哼道,“我本就是将死之人,别说戏弄你了,就算袭杀了你,又如何?况且,自古官、吏有别,你张十三也配算朝廷命官?张卫尉,可敢进来一叙?”

“呸,你一个死囚,也配与我叙旧交谈?”张十三唾了口痰,一脸嫌弃地嘲讽道,“你还记不记着?你当副帮主的时候,隔三差五就到俺家拾掇拾掇,俺家的那些宝贝物件儿和值钱玩意儿,你少说也顺走了一半吧?你能有今天,实在大快人心,大快人心呐!哈哈!凌霄,咱们且看苍天饶过谁。”

凌霄冷笑道,“哎呦,张十三,你居然还记着你这些宝物呢?那你可知道都有哪些宝物呀?”

张十三狠狠瞪了凌霄一眼,愤恨道,“老子嗜宝如命,你这狗儿子从我这里拿走了多少,我都记在心里。”

凌霄面上浮出一丝不易察觉的愠怒,凌霄对他的仲父乐贰,素来尊重敬仰,平日里,他对乐贰亦是恭顺良谨,不敢有丝毫违逆,而张十三这一句‘狗儿子’,连他的仲父乐贰,也一并都给羞辱啦,这让他心中升起无尽杀意,无形之间,他已经对张十三动了杀心。

张十三可没有注意到这些,在这种场景下,他也懒得注意,只见他掰着手指,道,“你听好了,有朱雀金丝羽冠,海昏侯府大印,青龙琥珀佩....”

说完这一系列的名词,张十三若有所思地低头,随后抬头对凌霄斩钉截铁地说道,“没有遗漏啦,就是这些啦,你这个狗儿子,从老子手里卷走了这么多宝物,真是该死,不,该当千刀万剐!”

又一次听到‘狗儿子’三个字,凌霄心中怒火蒸腾,但他面色如常,轻笑道,“那张大人,这么多宝物,你想不想拿回来?我想,那些物件儿被我藏匿的甚是技巧,现在可还没被苏郡守发现呢!如果到时被苏郡守发现,可就要全部当成赃物充公啦!”

张十三听闻此话,心头一凛,惊喜之色溢于言表,“嗯?你此话何解?”

凌霄向张十三使了个眼色,张十三心领神会,根本未加思虑,转头便将小吏支开,这一片狭小的地域内,仅剩了凌霄和张十三两人而已。

张十三知道凌霄武艺高强,确认戴在他身上的枷锁未开后,悄悄打开牢门,蹑手蹑脚进到屋内后,低声呵曰,“凌霄,速速将这些年夺我之物归还,这也算你在阳间积了一德,你放心,在你死后,逢年过节,我会去到你坟前烧纸!”

凌霄有些玩味,笑道,“就凭几张黄纸,便想得到价值连城的宝物?张十三啊张十三,你莫不是有些异想天开了?”

“咋的?还想叫我放你出去?”张十三表情有些异样,嘲讽中带着不可思议,仿佛看二五子一般看着凌霄。

“哈哈!张卫尉实在是多虑啦。我已是将死之人,怎敢有这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凌霄随意坐在一处草垫上,慢悠悠地说道,“先不说我想不想,张大人有这个能耐?”

张十三迫近一步,声音低沉而严厉,“那你究竟有何诉求?快说!只要老子力所能及,一定满足你。”

“哎!人之将死,别无所求。”凌霄突然发起了感慨,悲情道,“张老兄,我作恶多端,也算罪有应得,只是家中还有一老母,若死前不能相见倾诉一番,实在是大大地不孝啊!”

张十三惊诧地道,“哦?你还有一位母亲?我从小混迹辽西,怎么从未听说过?”

“哎!乞灵帮干的都是刀尖上舔血的行当,家属亲眷,哪敢随意说与他人听呢?”凌霄话语中透着无奈,装模作样地擦了一下眼睛,从怀中缓缓掏出一物,“张卫尉,您可认得此物?”

“啊!这,这是?”

张十三望见此物,两眼冒光,神情炽热。

凌霄温声一笑,解释道,“此物名为透雕龙凤佩,当年魏武帝曹操为了弥补军饷不足,在军中设立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等官职,括尽前朝翰墨,搜穷历代彝章,此物便是在那时,被摸金校尉偷偷在南越王墓挖出,辗转流落多人之手,最后跑到了我爷爷手中,至此成为我凌家传家之宝。”

凌霄将那玉佩一翻,一道柔光漫布玉上,仿若勾走了月光,也勾走了张十三的心魂儿。

张十三瞧着透雕龙凤佩,不自觉地大口吞咽口水。

见状,凌霄心中暗笑,指着透雕龙凤佩说道,“张卫尉请看,此物薄半指、圆四寸,以和田玉制成,分为内外两环,内环透雕一游龙,外环透雕一凤鸟,凤鸟站在游龙伸出的前爪之上。龙尾和后爪伸出内环外,与凤冠、尾羽一道,相互连接、上下延伸而成透雕卷云纹,将外圈空间款款填满。凤鸟回眸凝望游龙,龙凤似乎在喃喃细语,凡人佩戴,犹如得神仙攀附在身呐。”

灯光幽暗,凌霄手上之物却在熠熠生辉。

张十三的眼中,流露出不可遏制的贪婪。

世间妄事,尽由贪起;人间清浊,皆由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