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3章《智利荷兰安全保障条约》(1 / 1)

1879年4月22日,荷兰和智利两国根据《智荷安-保条约》,在圣地亚哥签订了智荷行政规定,详细规定了驻智利荷兰军队的地位和特权,如智利向荷兰提供军事基地和设施,曾任荷兰使用、管理和保卫这些基地及设施的权利,荷兰军人及其家属犯罪,智利无审判权,智利每年向荷兰军队支付10万英镑(或者1%的国家GDP)的防卫经费。

随着这些条约的签署曝光,整个世界目光都看向了智利和荷兰,所有人都明白,这些条约的签署,意味着荷兰正是进军南美洲东南部成功了。

南美洲,正是进入荷兰加入军事化的时代。

而作为主要推动人的威廉四世,则是在墨尔本接受来自全球最具影响力《欧洲时报》的访问记录。

记者欧文:“陛下这份荷兰和智利的条约叫做?”

威廉四世:“是的,全名叫做智利国和荷兰王国之间相互协力及安全保障条约.”

记者欧文:“签订人智利总统阿图罗.劳松、荷兰首相简.冯.林登。,为什么不是陛下您呢?”

威廉四世:“因为则是政府之间的事情,自然政府首领来牵制最合适”

记者欧文:“为什么签署这份条约?”

威廉四世:“智利和荷兰王国都希望加强两国的传统友谊关系,并且拥护荷兰提出的民-主主义的诸多原则,个人、法制,进一步促进荷兰和智利密切的经济合作,经济的安定和福利的改善,两国再次确认对于海牙国际法庭组织的法律规则的信念表示遵守和赞同,两国确认保佑在国际规则下进行个别或者两国共同防卫权力。两国为了维护南美洲和太平洋地区和平与安全,所以决定缔结这份条约。

记者欧文:“陛下能够说说这份条约的具体些吗?”

威廉四世:“自然可以,这份条约一共有8条。第一条为维护和平的努力”

记者欧文:“?”

威廉四世:“用地约国遵守海牙国际法庭组织的宣章规定,通过以和平手段解决各自的国际纷争,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机正义。即便是为了保持领土完整和政治自立,也应该慎重使用以武力威吓、武力行使及与海牙国际法庭组织的众之下不相符的方法。缔约国和其他爱好和平的国家一起,为了能够使得维护国际和平月安全的海牙国际法庭组织的宗旨的道更加有效的执行,努力加强与志同道合的成员国推动该组织的发展推进”

欧文:“第二条是”

威廉四世:“第二条为经济合作的促进。

这一条的宗旨是缔约国通过加强荷兰自-由-制度,促进座位这些制度的原则,改善安定和福利条件,为和平友好的国际关系进一步发展做出贡献,缔约国努力消除彼此之间的差异,促进两国间的经济合作。”

威廉四世跟着道:“第三条为自-卫力量的维持发展。

缔约国通姑婆个别及相互的合作,持续有效的自助和相互援助,发展和维护在宪法的基础上各自的抵抗无力攻击能力”

记者欧文:“前面三条内容满满的,我倒是对第四条有些期待了”

威廉四世:“第四条为随时协议。”

记者欧文:“随时协议?”

威廉四世:“缔约国就本条约的实施随时进行协议,另外,在智利的安全和南美地区的国际与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在缔约国的任何一方的要求下随时进行协议”

记者欧文:“天呐,这就是说,智利如果向荷兰提出申请支援,荷兰必须的帮忙了?”

威廉四世:“不错”

记者欧文:“可是如此以来,荷兰就会陷入随时加入战争的可能啊”

威廉四世:“呵呵,请看文本内容,上面显示是受到威胁的时候的这个前提条件”

记者欧文:“吓我一跳,还真有这个条件。如此一说,倒是不错,那第五条却是令人感兴趣了

威廉四世:“第五条共同访问”

记者欧文:“不会吧,共同防卫都出来了,我倒是听得有些胆颤心惊”

威廉四世:“各地约国宣示在智利实施的领域下,如果任何一方受到武力攻击,一招本国宪法的规定和手续,采取行动对付共同的威胁,备注:是武力和作为结果所采取的措施必须按照海牙国际法庭组织的宣章规定立即向该组织报告,这些措施在该组织如果出现超过三分之二成员国要求停止的时候必须停止”

记者欧文:“如果以来倒也不错,起码起到刹车的作用。我对第六条现在十分感兴趣了”

威廉四世:“第六条基地的许可。

为了对智利的安全和维持南美洲的国际和平与安全做出贡献,允许荷兰的海军、陆军已经空军三军使用智利国内的设施及区域。

备注:智利国内的设置,区域及驻智利的荷兰军的地位问题,遵照在圣地亚哥签署的智利和荷兰安全保障条约为基础的行政协定个别协定及其他已达成的协议。”

记者欧文:“如此一来,智利几乎就是成为荷兰保护的国家了”

威廉四世:“可是如此一来,智利军费都省了,可以拿这些财政拿去发展智利的经济不好些吗?”

威廉四世:“第七条,与海牙国际法庭组织宣章的关系,本条约不得被理解为对照海牙国际法庭组织宣章所规定的的缔约国的权力和义务,以及对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责任产生影响。”

记者欧文:“!”

威廉四世:“第八条批准。

本条约陛下经过智利和荷兰宣发上的手续批准,两国在圣地亚哥互换批准书时即可生效”

记者欧文:“第九条是?”

威廉四世:“第九条是条约的终了。

本条约是为了维护在智利的国际和平南源泉所指定的具有海牙国际法庭组织措施效力策充分规定,到智利和荷兰承认的期限为止拥有效力,另外该条约由智利外交部部长安东尼亚与荷兰外交部大臣约瑟夫.拜特管理并交接,依照管理,在两国议会通过后,在各自国家进行文本宣读并正式生效。”

记者欧文:“如此一来,这回智利真的成为荷兰最重要的盟友了”